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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报名啦!健康管理师、育婴师、公共营养师,前三十位报名享优惠!

发布时间:2021-02-03    浏览:2551

健康管理师(三级)

健康管理师是从事健康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目前,从业人员主要分布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从事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的工作,其中也有一部分在健康管理公司中任职。全国所有从事本职业或本职业相关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 100 万人,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占主要多数。 

随着我国人口向老龄化社会的转变,以及全国亚健康人群的不断增加,对不同人群健康进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市场需要。因此,对于此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健康管理师(三级)申报条件 

(1)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毕业年度在校学生)。

(2) 非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 年以上。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3 年以上。 

【相关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

【相关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临床辅助人员、公共营养师、生殖健康咨询师】

 

育婴师

育婴员是专门从事 0~3 岁婴儿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职业。为使 0~3 岁幼儿教育规范化、科学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从事 0~3 岁婴儿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

育婴师招生对象 

(1)计生、妇幼工作人员、医院儿科、产科、妇科医护人员; 

(2)从事婴幼儿教育、保育的工作人员; 

(3)希望从事婴幼儿教育保育工作的人员及对婴幼儿早期教育感兴趣的人士;(4)亲子园、幼儿园、托幼机构等从业人员;

(5)准妈妈、孕妈妈、新妈妈、全职妈妈和有志从事育婴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6)从事月嫂、家政服务等相关工作人员。

 

公共营养师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成都市均衡营养保健技能培训学校作为全国首批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开展公共营养师培训班。

公共营养师培训内容有基础营养(儿童所需七大营养素、各类食物营养价值)、学校营养、膳食指南解析、膳食计划与四季配餐、学校营养配餐、带量食谱计算与编制、膳食营养评价、营养性疾病管理、食品安全、烹饪营养等。

公共营养师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营养宣教的人员,学校、宾馆、餐厅、美容健身机构、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营养食品工作,营养教育的工作者以及管理人员,食品保健、食品研制、生产、销售的从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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